標題:墾丁最好的旅館墾丁悠活案爭議不竭台環保署:須全面遏制停業
發布時間:2019-02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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葉俊宏暗示,悠活渡假村位于墾丁公園內,當初劃定只能興建室第,墾丁民宿不克不及建旅店,取得建照屬“調集室第”,悠活渡假村自1999年營運至今卻持續違法運營旅店。

“環保署”今天邀集台“內政部修建署”、墾丁公園辦理處、屏東縣等單元,配合會商墾丁悠活渡假村違反環評相關問題,“環保署”分析打算處處長葉俊宏會後暗示,會中認定悠活建物一到六區,由于申請時間取施行有落差,做爲調集室第的建物,不必做環評。

據領會,今天會議一度僵持不下,锺佳濱不肯加入會跋文者會,先行分開,墾丁最好的旅館墾丁悠活案爭議記者會由葉俊宏、許文龍、墾管處處長陳貞蓉等人出席。

2004年7月,悠活向墾管處提出一、二區變動旅店申請,2006年墾管處審定可做爲旅店利用,並由屏東縣府核發旅店停業許可。

葉俊宏說,今天會議告竣共識,悠活切割出一、二區許可爲旅店,不竭台環保署:須全面遏制停業曾經現實環評法,全案應以全區開辟面積1。57公頃送件審查,當初變動爲旅店利用時,就應實施環評,旅店利用執照因未實施環評而無效。

台“環保署”今天召集相關單元會商後決議,墾丁悠活渡假村將“調集室第”變動爲旅店利用時,應做環評而未做環評,旅店執照因而失效;墾丁悠活應正在收四處分書後當即遏制旅店停業,“環保署”也將會同屏東縣催討犯警利得。

葉俊宏指出,悠活渡假村爲“一般旅店”,墾丁滑翔傘從管機關是屏東縣,應由屏東縣轉請“環保局”,按照“環評法”再罰30至150萬(新台幣),並遏制開辟行爲;因2002年悠活的監管權已從屏東縣府移給墾管處,今天取會的屏東縣副縣長锺佳濱立場有所保留。

“、墾丁 最好的旅館可惜。”悠活麗致渡假村總司理劉秀美昨晚暗示,會據“法”理力爭到底,爲保障佃農和會員權益,這是,會繼續停業。

會同決議,墾管處應廢止悠活渡假村的旅店利用執照,屏東縣府應遏制旅店停業許可,並將以行政罰法裁處,工會活動方案逃繳2006年至今旅店違法停業的犯警利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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